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17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技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近三年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二、申报条件
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内容、形式、任务、学分、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各专科分会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各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授课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一单位授课人所授课时数不能超过项目总授课时数的1/2。
3、项目申报科室认真填写《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学习班、学术会议或附件2:专题讲座)。
三、申报形式
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习班等。
四、授予学分标准
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人员,经考核合格,每6学时授予1个学分;主讲者每授课1学时授予1个学分。
五、申报时间及有效时限
1、申报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8日。
2、有效时限: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备案和有效期制度,项目有效期时限为二年。已批准公布的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举办,因故未举办需提交书面报告申明原因,否则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六、请各科室积极准备,认真设计项目内容,及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yt555@126.com
联系人:王雨桐,联系电话:029—853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