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11-13   文章来源:教学部   责任编辑:刘会婷  (点击: )

为了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学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使所培养的博士生成为符合医学高层次要求的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西交研〔2005〕120号)的规定,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和培养博士生的工作岗位。

2.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特别是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调整导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利于高素质导师队伍建设和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3.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原则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聘任上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应该是该博士学位授予学科或专业学术领域具备条件的学术带头人。

4.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般应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点进行。

5.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按照自愿申请、各学院和医学部两级专家审核程序执行。

二、科学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条件。

1.申请新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年龄一般应小于55岁,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一直从事医学教学、科研工作。

3.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博士生指导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良好的学风,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科研与教学工作经验,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特色突出,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在研项目;或者承担国家级重大在研科研项目的前2位,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以及国家“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中我校负责的子项目。

5.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近三年在本学科领域的SCI源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7.在研项目经费合计20万元以上 。

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条件。

1.申请新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年龄一般应小于55岁,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2.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正在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12年以上临床经历。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深厚的临床医学理论和丰富的临床工作及科研工作经验,有解决本学科疑难病及相关学科常见病的诊治技能,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学术动态及发展趋势,在临床及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能担负起实际指导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责任。

4.主持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1项以上。

5.学术水平较高,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近三年在本学科领域的SCI源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7.在研科研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 。

四、申请时间及审核程序

按当年要求受理申请及审核。

五、其他

1.对于学校因学科发展引进的具有很高学术造诣、在国内外享有极高学术声誉的学术带头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后,报校学位委员会评定。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审核认定其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2.对于在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的申报和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教授,以及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杰出成就的教授,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审核认定其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六、本实施细则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上一条:规范化培训—医院相关文件制度

下一条: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

关闭

科室网站

关注我们

Copyright(c)2011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陕ICP备12009712号-3号 地址:陕西·西安市雁塔西路277号 邮编:710061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