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11-13   文章来源:教学部   责任编辑:刘会婷  (点击: )

为了加强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学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西交研〔2009〕90号)精神,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硕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和培养硕士生的工作岗位。

(二)硕士生指导教师应热爱医学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事业心和责任心;在教学、科研、临床工作中成绩显著,能担负起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责任。

(三)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原则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四)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般应在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点进行。

(五)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按照自愿申请,各学院和医学部二级审核的程序执行。

二、科学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科学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方可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一)新聘任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年龄一般应小于50岁,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二)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满两年以上,并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副高以上职称须主持省级在研科研项目1项,中级职称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1项。

(四)近三年在本学科领域SCI源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五)在研科研项目经费8万元以上。

三、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方可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一)新聘任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年龄一般应小于50岁,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二)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正在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7年以上临床经历。

(三)须主持省级在研科研项目1项。

(四)近三年在IM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或SCI 1篇。

(五)在研科研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

四、申请时间及审核程序

每年六月初进行申请及审核工作。

五、其他

直属附属医院以外的教学医院可参照以上要求申请,经学位分委员会专家讨论后审定。

六、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2014.5.20

上一条: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

下一条:2015年临床研究系列培训课件

关闭

科室网站

关注我们

Copyright(c)2011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陕ICP备12009712号-3号 地址:陕西·西安市雁塔西路277号 邮编:710061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