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修订医学院2015年博、硕士招生目录及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1   文章来源:科技部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根据学校西交研文件要求,2015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已经开始,医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4年已上招生简章的指导教师审核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学术型学位,导师在研经费应不少于10万元;招收专业型学位,导师在研经费应不少于8万元;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经费应不少于5万元;
  3. 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2018年9月30日之前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列入2015年招生目录。
  4. 每位导师需提供财务部门(科)相关经费证明。
  二、201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
  1、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
  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采用:本人志愿申请,各院、系审核,医学部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定,上报研究生院。
  3.时间安排
  个人须填写附件2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并发至chanjuan_kx@126.com
  于5月29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版至科技部404室,医院汇总;
  5月30日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6月3日现场审核原件,请申请的导师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研科研项目(盖科技处公盖),近3年发表的文章,财务处(科)经费证明等,现场审核完以后原件归还本人,留复印件。
  三、确定2015年招生目录
  2015年招生名额分配将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导师数量、科研经费等因素。招生目录在原招生目录基础上进行修订,为规范研究方向,要求学科带头人把关,将研究方向凝炼、规范,并统一格式,经各院、系审核确认报医学部,截止日期6月5日。目录一经上报教育部备案,向社会公布后,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四、 现将电子版的2014年博士、硕士简章附后(附件3),请各位导师认真审阅,对其中的内容如研究方向、学位类型、考试语种等需要调整的,请将修改内容发至chanjuan_kx@126.com

 

                                               科技部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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