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研究生导师,您好!
接医学部通知,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31号)文件要求,我校继2011年之后,今年继续开展更新专家库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更新目的:为充分发挥专家库中的专家学者在各类调查研究、评议评审和政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
2、专家库更新范围:我院固定、长期担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全部专职或兼职人员(含境外人员)。
3、更新方式:请按照附件中表格的要求填写后发送至chanjuan_kx@126.com。
4、医学部要求必须本周四前完成更新工作。
科技部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