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0   文章来源:科技部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为保证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可在基金委网站上查看。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注:2011年中标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2014年可以申报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仅面上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 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从未申请过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青年基金,需提供信息:姓名、职称、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cindysui_xjtu@126.com,截止时间2014年1月23日
  4.申请书终稿提交截止2014年3月10日,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交至科技部402室。电子文件检查保护后发到email:cindysui_xjtu@126.com
  5.涉及伦理的项目,应根据医院规定经流程 [ 医院OA平台-流程-科技部-kjb--临床科研项目立项申请 ] 申请伦理审批,需向院伦理办公室(行政楼406室)提交流程所需的附件纸质版材料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纸质版,伦理办公室受理截止时间(需在此之前走完OA流程)为2014年2月24日。特别说明:提交伦理委员会的材料应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保持题目相同、研究方案不变,由于要开伦理审查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基金委和学校科研院联系电话
  (一)基金委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2.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三)学校科研院咨询电话: 82668388 董康宁 nsfc@mail.xjtu.edu.cn
  82665700 贺林科 yx@mail.xjtu.edu.cn
  (四)医学部科技处咨询电话: 郑有礼 82655041 Email:yxykyb@mail.xjtu.edu.cn


  联系人:隋昕 电话:85323215
  伦理咨询: 张彩霞 电话:85324635
  Email:cindysui_xjt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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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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