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转发申请2014年度“必康制药科研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8   文章来源:科技部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医学部各学院、系所、中心、附属医院:

  接医学部通知,为了积极扶持和引导医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我校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培育创新性、竞争性强,并符合医药发展需求的科研项目,根据《“必康制药科研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14年度“必康制药科研基金”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基金主要支持在药物、营养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开展的研究与开发,以解决医药领域关键技术和社会重大问题。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1. 本基金分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三类。其中,培育项目一般资助5-10万元,年限1-2年;重点项目一般资助30-50万元,年限2-3年;重大项目资助100-300万元,年限3-4年。

  2、培育项目是由具一定发展前景的青年优秀人才主持的研究项目。申请人截止申报日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已获得博士学位,参与研究人员2/3为青年人员。

  3、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申请者年龄以保证在退休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办理结题手续为限。

  4、重大项目的申请项目需具备充分的预研积累和良好的实验条件,并经专门机构的检索查新。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截止申报日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评审方式

  医学部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将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初审,由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必康制药医药研发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四、注意事项

  1、本基金仅面向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和附属医院招标,并鼓励与必康系企业合作申报。不受理在读研究生、医学部兼职人员申请的项目。

  2、申请者作为第一负责人只能选择其一申报。

  五、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通知申请者按要求下载并填报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13年12月8日前交至行政楼401室。电子版申请书发至xm3215@mail.x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

  赵兴华

  电 话:85323473

Email:xm3215@mail.xjtu.edu.cn

  

                                                        科技部

                                                       2012年11月27日

  • 附件【申报指南.doc】已下载
  •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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