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我院聘用制职工住院二次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6   文章来源:财务部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全院各科室:

  接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文件通知,生病住院(不含生育保险)已挂账报销的我院聘用制职工,可在市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只接收二甲和三级医院(三特,三甲,三乙),符合二次报销条件的职工请携带住院发票医保联、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医保住院结算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交至财务部109室。2013年10月后办理出院结账手续请务必在20天内报送资料,望相互转告。

 

 

                                               财务部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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