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全国博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号),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详见附件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岗位目录详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人须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申请,学院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报人力资源部。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月1日-4月18日
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3月1日-9月18日
三、注意事项
1. 学术交流项目”中的“直接资助”有名额限制,请申请人在3月1日申报系统开启后第一时间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学校博管办将及时审核上报。
2. 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王英 陈佳琦 85323212
附件:1.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3.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