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了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中秋、国庆节前夕,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教监【2014】3号),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庆节在即,特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公款送礼;
2、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3、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请各党支部、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西安交大一附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