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的办法如下(本办法不适用于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请参考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17年医学部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6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长学制)。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比例不超过30%。
二、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医学部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本办法不适用定向、委托培养考生。
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或具备在市级以上医院报考专业三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0日。
秋季长学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另见通知。
3.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西安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2) 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3) 递交申请材料
2017年1月5日至10日,将以下所需材料(注明“报考博士”)一并寄(以邮戳为准)或送至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公室并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须双面打印,经本人签字,打印2份,一份交医学部,另一份现场审核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提供论文摘要);
7)科研水平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因学位认证报告时间周期长,可于3月10日提交),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9)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11)科研计划书
1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a)应届硕士生持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统招应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证明;往届生持所在医院人事部门出具在市级以上医院三年以上所报考专业的临床工作经历证明。
(b)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现场审核
经医学部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24日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咸宁西路28号)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3)准考证。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不经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申请考核办法
医学部成立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提交的基本资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的依据是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基础情况、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和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等。
(1)基础情况考生本科及硕士所在学校及学科,考生硕士期间成绩,英语四、六级成绩及其他英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获专利、获奖等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摘要)情况。
(2)攻读博士学位的专家推荐书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特殊情况可由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一份由报考学院拟报考导师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并签字密封于2017年1月10日前直接投寄或交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公室。如果推荐书的传递过程和撰写真实性受到质疑,医学部不再进行真伪判断,直接取消该生的资格考核机会。
推荐书请从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网站下载。
(3)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科研计划书由考生于3月24-25日给报考的导师提交,导师根据计划书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给出分数,密封后于4月10日前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1.初试:
时间: 2017年3月25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西校区
科目:专业基础课、英语,每门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综合能力测试(科目代码:3901):
2017年4月20日-30日,医学部成立考核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科技计划书及硕士期间掌握的基本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要求考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5分钟。
PPT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的学校及专业,英语水平,发表的文章、获得的奖项等,撰写的科研计划书,硕士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
3.面试:
时间、要求和地点由各学院按二级学科安排并公布。
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等。
持境外硕士学位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各项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七、相关费用
1.学费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按年缴纳,至多缴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2.资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自筹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困难补足、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1000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2)助学金。用于补助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至多发放4学年。其中,中期考核通过前,每生每月1600元;中期考核通过后,每生每月2000元。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至多奖励4学年。其中,中期考核通过前,全体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9600元;中期考核通过后,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每年18000元)和二等(每生每年15000元)。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面向全体博士生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并发放相应的津贴。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个标准助教岗位3200元/学期;每个标准助管岗位800元/月;每个标准辅导员岗位1300元/月。另外由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但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
详情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入学时间
2017年9月。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宓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电话:(029)82668329 传真:(029)82664655
电子邮件信箱:yzb@xjtu.edu.cn网址: http//gs.xjtu.edu.cn
医学部联系人:卢老师 电子信箱:luyang69@mail.xjtu.edu.cn
咨询电话:(029)82655038 网址:http://medgs.xjtu.edu.cn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西校区医学部行政楼一层121室) 邮政编码:710061
说明:
1.报名材料作为申请资格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2.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3.考生经复试录取后,报考方式及相应信息上报研招办,一律不得更改。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4.招生目录指导教师栏内左侧为主导师,右侧为合作导师,考生可选择主导师报考,合作导师不参与招生工作。
5.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提前进行相关准备。
6.招生目录研究方向后有IDT及编号的是“交叉培养”项目,除此以外在合作导师栏目的合作导师是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博士生导师。
7、本校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