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凡在本院图书馆登记过办理交大图书馆图书借阅证的老师们,请尽快到本院图书馆领取。谢谢!
接交大图书馆有关“一附院职工办理交大借阅证”相关事项的规定说明:
1、此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做扣证处理。
2、此证分两类:副高以上者,按正式读者对待。即额度十五册,借期六十天。其它均为五册,借期六十天。
3、此证为动态管理方式。分正式(长期)、六年、三年三种,其聘期满时此证亦到期,之后,不得使用,若续聘后仍需使用,必须报于一附院图书馆审查通过后告知与我馆,方能给与办理延期手续。
4、凡使用此证者必须严格遵守图书馆制度,不得违反,以确保图书馆良好秩序。
5、此证在有效期限内,可享受图书馆提供的多种服务项目,具体使用方法,请参照读者手册。
6、副高以下,一年内没有借阅记录,三年内借阅记录不超过三次者,做清除处理。
感谢您的配合!
教学部图书馆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