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申请缩短年限条件的本院住院医师,请于2016年8月11日前提交《缩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申请表》及相关信息材料(详见附件要求)至教学部进行审核。届时将会通知审核通过的规培学员参加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的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缩减年限。
此次可以申请的规培医师包括:
1.2014级中具有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和科学学位博士。
2.2015级中具有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和科学学位博士。
3.2016年新进住院医师具有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和科学学位博士。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学部规培办, 电话:85323224
教学部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