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系/教研室:
根据医学部工作安排,2015年新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医学部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附件1),医学部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实施细则(附件2)。
二、申请及时间安排
新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各学院、附属医院和医学部两级专家审核程序进行。申请人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或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提交本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于5月28日前将个人申请资料一式二份提交至教学部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yt555@126.com;
提供材料包括:
1、硕士、博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2、职称证明或临床工作证明。
3、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批文证明,其他科研项目证明可以在科技部开具。
4、科研经费证明:可以在财务处或自己进交大财务网上打印。
5、SCI文章证明:要在图书馆检索,必须是第一作者。
医学部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82655038
教学部联系人:王雨桐、 周睿,电话:85323224